|
|
|
|
聚焦九届全国人大监督工作五大亮点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5日17:15 人民网 |
|
|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王雷鸣、沈路涛、邹声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五年弹指一挥间。五年来,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负人民的重托,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亮点频现,与立法相比相对薄弱的局面出现明显改观。
听取工作报告关注民生问题
摸准社会脉搏,关注民生疾苦,使人大监督的重点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相一致,是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一大特色。1998年4月,李鹏委员长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常委会要围绕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工作监督。
按照这一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公安队伍建设、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生产等40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题工作报告。在人大的监督下,许多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对计划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
对计划和预算进行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1999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审议审计署对同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时,一些委员为审计出的若干政府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用于投资、购置办公楼和宿舍甚至炒股等问题所震惊。
为了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相继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这些措施大大推动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计划、预算制度改革,增强了监督的可操作性。目前中央160多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国务院向九届全国人大提交了26个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实现由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的转变,是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历史性突破。
执法检查注重实效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2部与百姓关系密切的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其他组成人员一起,深入企业矿山、田间地头,走访普通工人、农民,实地检查法律实施情况。一旦发现问题,马上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加以解决。
心系百姓,注重实效,成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情况的鲜明特点。
法规备案审查体制正式确立
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长期以来,由于备案工作的相关程序不够完备,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实践中虽然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不一致,也不能得到完全的解决。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体制。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为审查体制确立了基本框架。同年10月,委员长会议又通过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使立法法的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正式确立了法规备案审查体制,从制度的层面上确保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
监督法草案提请审议
2002年8月,监督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历经十七载风雨,以宪法为根据,总结我国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状况出发,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监督法草案出台,意味着人大的监督工作将步入法制化轨道,必将成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