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非礼妇女殴打司机 拿洋流氓咋办?
2002年4月23日03:4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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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下午1点多,在开往东直门总站的359路公共汽车上,一个身高1米8以上中年外国男子突然对好言劝说他不要把脚放在汽车引擎盖上的中国女司机孟秋生大打出手,被打得鲜血直流的孟大姐被迫紧急停车。该名外国男子还殴打上前劝阻的乘客,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辱骂围观的群众,在记者采访拍照时还追打、威胁记者。在场的乘客和群众人人义愤填膺,但大家都采取克制的态度,协助110巡警将该名外国男子抓获。目前,此事已被移交给外事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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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美国人行为粗鄙,的确可恶至极。但充其量仅是个人修养问题,并不能代表他们整个民族的形象。
北京人的表现不论一团沸腾也好,还是“动口不动手”的“礼仪之邦”的风度也罢,也只是公众对行为不端的流氓的义愤,这种义愤与对国产流氓倘有什么不同,那么也就是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地面上如此肆无忌惮的格外愤怒。
那种格外愤怒含有爱国成分是毋庸置疑的,但泛化得漫无边际以致连流氓所在的整个国家都骂将起来,似乎也并不能完全归于勇敢爱国之举。
泛化的大义有时就是狭隘的小义的变种。而这种泛化对一个急需放眼全世界汲取普适价值观的民族简直就是一种痼疾。我们时常忘了什么是导致我们没落的根本,什么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真正死敌。
我至今仍不认为,一些美国人的无礼跟什么“帝国主义”一脉相传,任何国家都既有绅士,也有流氓。对于流氓,既不可因洋血统而就轻,也不可因“民族大义”而罪加一等。一个流氓个案与国家形象并无太大关联,一个美国人是流氓,但并不要不负责任地说,他们就生活在一个流氓国度。只有达到普遍现象的程度,我们才有理由抨击整个族群的劣根。
再想想我们的团体处理流氓的方式吧,我们就难以断言对流氓的威慑。现场对付流氓的方式似乎并非指责一种,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出口的,对付流氓,最管用的就是让他们树立一个“怕”字。如果说他们在美国没教育好,那么以我们的处理方式,恐怕很难说:在中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特色方式就能教育得好。
哪个国家都有流氓,流氓的本质也大都相似:蔑视法律、破坏公德、践踏人性。既是流氓,不论到了哪里,都会撒野。但是现在,这两个洋流氓在中国撒野的程度已经让人们不得不把他们的行径与一般的“流氓行为”区别对待。他们的恶行不仅仅对于当事的受害者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他们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同时伤害到了我们的情感和尊严。
不管是哪国的流氓,犯了事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到了中国也一样,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绝不仅仅只是中国人的行为准则。中国人好客是出了名的,但是来中国的外国人,不管是什么人,都得首先明白一点,“客气”不是“可欺”。来到中国,就得尊重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的公民道德、尊重中国人。看过《上甘岭》吗?那个女战士的歌声所有中国人都没有忘:“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现在,中国人对待洋的土的各种流氓不用猎枪,法治社会里,我们用法律。昨天那些义愤填膺的中国人就是这么做的,绝不受侮,但是冷静、理智,让他知道中国法律的分量。
洋流氓在中国撒野,有人解释成“语言不通造成的误会”,认为这只是区区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持这种看法的人大概应该能看懂他们的行为语言吧?从他们嚣张的态度里是不是充分表现出了他们对于中国法律的极度蔑视?这样的人,难道可以被当做文明的绅士来对待?当然,如果有人因此而把这类事件上升到“民族荣誉”的高度,肯定是太过极端,多少有些煽动民族情绪之嫌。我们的民族情感,没必要去针对个把洋流氓,那未免太抬举他们了。我们倒是可以从这两件事中明白一个事理:法律是最有效的武器,大事小事,有了法律,就都不难办。不论是对于中国人,还是对于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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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在深圳非礼妇女的事还未淡忘,又传来了老外北京殴打女司机的恶行。面对这些“洋流氓”,我们该怎么办?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来信请寄观点频道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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