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先培训后上岗
2002年9月14日14:1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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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新公务员先培训后上岗
学习内容有WTO基本知识、电子政府等,成绩作为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
本报讯 (记者吴辉)广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对2002年上半年市直机关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WTO基本知识等八大专题。
据了解,2002年上半年广州全市市直机关公开招考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直行政机关、各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2002年上半年招考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及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共行政与政府机构改革,电子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文写作与常见问题分析,WTO基本知识等八个专题,每期脱产培训15天。
据称,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将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其任职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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