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9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副院长林信义召集的“潜艇自造跨部会推动小组”,已确定以“造舰方案”作为潜艇采购案的政策与谈判主轴。“行政院”认为,渐进式合作造舰方案兼顾海外厂商应有利益及岛内产业权益,为双赢的可行方案。
美国知名潜艇专家评估认为,台湾中船公司仅需再增加少量设备投资,并通过专业指导,即可具备潜艇建造能力。
台“行政院”确定“渐进式合作造舰方案”将要求得标厂商:第一、二艘潜舰应由台方派员学习设计、备料、生产与后勤作业;参与建造第三、四艘潜艇三分之一船段;建造第五、六艘潜舰三分之二船段;生产第七、八艘潜舰时,自行负担后勤维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