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打人致盲宾馆赔款5万
| |
| |
2002年11月21日11:3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
|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宾馆保安一拳打瞎候客的士司机左眼,后逃逸无踪,司机一怒之下将宾馆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宾馆负九成责任,赔偿65000 余元,宾馆不服上诉。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此案,最后双方同意由法庭进行调解。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9日凌晨1时40分左右,的士司机刘江平将出租车停靠在京海宾馆大门口等客。宾馆当班保安员王海走过来要刘交纳停车费10元,刘不肯交,遂与保安起了争执。 其间,王海要求刘把车开过一点,让进出宾馆的车辆能通过,刘不肯并骂王是看门狗。由于窗玻璃已摇下来,王海便朝刘江平左脸打了一拳。刘江平左眼从此被废,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法院认为,双方均有过错责任。原告将出租车停在被告宾馆大门口影响车辆进出,且发生争执过程中辱骂被告保安员,应负次要责任;而王海违反规定欲收取原告停车费并故意侵害原告身体,应负主要责任。责任比例按1:9分担为宜。 法院还认为,王海是被告的保安员,是在执行职务中致原告损害,王海所负的赔偿责任依法应由宾馆承担。故一审法院判决京海宾馆赔偿刘江平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5000 余元。 一审判决后,京海宾馆不服提起上诉。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宾馆坚持认为承担九成责任太重,请求改判三七分。刘江平则要求法院维持原判。 一番唇枪舌剑后,最后双方同意由法庭进行调解。京海宾馆表示愿意在下星期一前一次性赔偿刘江平5万元,刘江平表示接受这个调解方案。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