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芝 薛辉 游庆辉 关注理由 由于没有专用库房存放,加之保存不善,烈士纪念建筑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点闽侯祥谦陵园,纪念堂屋顶破损、老化严重、渗漏利害,该陵园收藏的108幅名人字画,正遭受不同程度的虫蛀和霉变。 记者昨日从省政协了解到,像闽侯祥谦陵园这样因年久失修,文物遭受破坏的现象在我省并非个例。如萨镇冰故居、沈葆桢故居、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等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莆田释迦文佛塔一年之内,3次被盗,仙游龙纪寺五百罗汉数次被盗后又追回,蔡京墓前石翁仲被盗等。 “要开发还是要文物?”“文物安全谁来保障?”等文物保护问题正亟待解决。 霉变的百件名人字画 昨日,记者赶往位于闽侯县枕峰山山麓的林祥谦烈士陵园时,只见通往纪念堂的石阶已经出现部分断裂,白水泥粉刷过的墙面裂出长长的缝。纪念堂门口的吊灯已被台风破坏,屋顶很多地方都出现破损,漏水在墙壁上留下了一道道的黄色水印。陵园中马尾松的树皮几乎都被白蚁吃掉了,门窗也被白蚁咬空,轻轻用手指触碰,成片的木屑便掉下来。有的房间甚至整个门都脱落了,露出红色的墙砖。 在陵园接待室里,陈列着包括朱德、郭沫若、何香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的字画108幅,如今这些字画上有些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虫洞,有些早期的作品已经泛黄、褪色甚至腐蚀霉变、发脆断裂。直到现在,纪念堂内还没有安装变压器,仍是借电供用。堂内也没有自来水管道,全部用水就靠一口小井。最让他们头疼的是白蚁为害,门窗字画全被它们重度侵蚀。 陵园管理所郑主任告诉记者,现在除了清明前后会有单位组织群众到陵园来,平日几乎鲜有游人。“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我们的设施太落后。”他感慨万千。 林祥谦烈士陵园始建于1961年2月,40多年来,一直没有大规模的修缮。长期以来只有县民政局投入少量经费进行维护。由于资金缺乏,每年的修缮工作只能是“哪里破洞补哪里”。展览馆内设备陈旧老化,从建筑到设施基本上都还是六十年代的,根本无法接纳和吸引更多的游人前来瞻仰。 针对林祥谦烈士陵园存在的问题,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近日会向福州市相关部门递交了专报件,祥谦陵园的情况由此引起了福州市委的重视,他们已要求闽侯县委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 据了解,闽侯县民政局和文体局等部门,目前已开始着手林祥谦烈士陵园珍贵字画的登记、造册、保护工作,并计划邀请省博物馆专家到现场指导保护。此外,闽侯县就此向国家民政部争取的30万元专项经费,也将在近日拨付该陵园管理处用于陵园的修缮改建。 福建省文物古迹保护不容乐观 记者昨日从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了解到,像祥谦陵园这样因年久失修,文物遭受破坏的现象在我省并非个例。 据悉,我省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8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700处。自2001年10月至今,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历时两年对我省除厦门外的8个设区市103处文物进行了调查,形成6份专题报告,省有关领导6次作出专门批示。 调查表明,我省文物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旧城改造与文物保护矛盾尖锐,不少名人故居、古民居、古建筑年久失修、破损严重,野外、寺庙文物被盗严重。 要开发还是要文物? 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矛盾尖锐,这是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在调查中感受最深的问题。虽然《国家文物保护法》已实施十几年,新《文物保护法》也已颁布近一年,但各地为了开发建设,有意、无意破坏文物的事件仍屡有发生。 如莆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柯氏民居于1993年因建路被拆毁,至今未予修复;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代表性建筑东城门于深夜被某单位违法拆除;福州台江区上下杭片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物古建筑被拆除或“异地重建”。漳州高力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拆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地山故居,相关责任人员迄今未予依法惩处,文物建筑亦未得到修复等等。更有甚者,有的地方随意拆除古建筑、古民居、历史遗迹后,再花大钱建造仿古建筑、仿古文物等。 文物安全谁来保障? 许多文物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当多的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库房缺乏,安全设施多数不健全,未能达到相应的防护级别,存在严重的消防和安全隐患,个别场所甚至连基本的灭火器材都没有配备。如古田会议纪念馆1万余件文物全放在一间库房里,连城张南生将军损献的1000余件革命文物都放在简陋的木箱里,漳州市灯谜艺术馆将有关灯谜方面珍贵的孤本、善本书随便存放在无安全防范设施的玻璃柜里。 有些单位、群众同样缺少文物保护意识,只使用不维修,把古民居、古建筑当作危房,等待拆迁,甚至在古民居、古建筑内乱拉电线、乱挂空调,火灾隐患相当严重。 由于缺乏保护,福州市螺州镇陈宝琛故居(陈氏五楼)已破损严重,大部分建筑已经倒塌;萨镇冰故居、沈葆桢故居、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等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的梁架严重倾斜,屋面破漏,濒临倒塌。 盗挖文物何时休? 由于管理体制不顺,野外、寺庙文物被盗问题严重。目前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分属相关部门管理,如寺庙等归宗教部门管理,对文物的使用、保管、安全防范等,文物管理部门往往鞭长莫及。 许多文物保护点在野外,散落民间的可移动文物众多,限于条件,管理人员很难对其进行24小时的监护,这就给犯罪分子盗窃、盗挖文物以可乘之机。近年来,走私文物案件不断发生,寺庙文物、名人大墓屡屡被盗被挖,如莆田释迦文佛塔一年之内,3次被盗,塔内仅存的9尊宋代精美的石刻一尊不剩,仙游龙纪寺五百罗汉数次被盗后又追回,蔡京墓前石翁仲被盗、东峤林氏大墓被盗挖等。 省政协委员呼吁修订法规保护文物 近日,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递交提案,要求我省尽快修订出台相关文物保护法规,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本级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领导责任制等“五纳入”。 参与文物保护调查的省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我省文物保护之所以不容乐观,最根本的问题是不少地方政府领导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在应有位置,对文物工作统筹不力,甚至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把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视同包袱和束缚,任其损坏。此外,我省文物管理机构及资金十分短缺,无力开展文物保护,9个设区市中只有福州、泉州设立了文物局,县(市、区)文物管理机构绝大多数是空挂牌子。 为此,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省人大应对我省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尽快修订出台《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建议省政府尽快制定出台《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 委员们建议省里尽快制定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具体措施,文物部门应对文物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提出分类分级保护性方案。对城乡建设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问题的项目,没有文物部门的同意不予通过和立项。要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开发商对文物的破坏,在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时,对涉及文物保护的事项和开发商的责任要作出明确约定,违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 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市,现存具有体现地方传统风貌和典型特色的街区、名人故居、古民居、古建筑等应充分调查论证,按《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征得相关文物部门和建设部门同意,通过人大或上一级政府审批,采取就地整体保护的有效维护整治措施,提升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业。(人民网福州9月2日电)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