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污水将被重罚 9月北京实施新“水法”
2002年8月30日10:32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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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
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监控重点由过去的工业污水转变为生活污水。向河湖中倾倒粪便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水污染事故并有重大经济损失的,将面临高达100万元以下罚款。
洗菜、洗澡、冲刷马桶等居民生活用水看似用水量不大,但其总耗水量却很惊人。据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处处长陆小为介绍,目前,本市每天人均用水量为100至150升,全城每天生活废水达214万吨,一年下来,京城的生活污水总量就可达到惊人的7亿多立方米,约占城市废水排放总量的60%,已遥遥领先于过去几十年一直位列排放首位的工业污水。
新“水法”明确了对水体造成污染者的处罚标准:对向河湖中倾倒粪便的单位和个人,新办法规定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擅自在砂石坑、滩地、低洼地倾倒、存贮垃圾、粪便的行为则要罚款2万元;对造成水污染事故并有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部门可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处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2005年前,肖家河、清河、吴家村、卢沟桥、小红门等至少9个污水处理厂将陆续兴建,届时,生活污水将基本纳入市政管线。而饮用水水源区内也将禁止建养殖场、加油站、高尔夫球场等。在未来3年内,上规模的养鸡、养猪场必须迁出五环。同时,在地表水饮用水源取缔一切水上旅游活动、拆除所有网箱、围网养鱼和禁用含磷洗涤用品。(晨报记者 杨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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