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渡外币”截住1.3亿
| |
| |
2003年1月21日04:47 北京晨报
| |
|
北京海关分析,现行规定难以满足留学人员所需 晨报讯(记者 张晓莉 通讯员 于江 刘晓燕)昨天,记者从北京海关获悉,2002年,北京首都机场海关查获的出境违法携带货币案件远远高于进境违法携带货币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97%,占总案值的99%。去年一年,北京海关共截住非法外流货币价值人民币1.3亿元。
北京海关工作人员分析,携带外币的旅客主要以留学生和在海外经商人员为主,他们主要是用于交纳学费(数量在2万至3万美元之间)和交付货款(数量在4万至5万美元之间)。携带人民币的旅客则主要用于支付学费或旅游消费费用等。外汇管制部门对居民旅客规定的携带外币出境限额是2000美元,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进出境限额均为6000元。而近年来国内人员到海外求学的数量增长,规定的限额远不能满足求学人员所需数额,导致部分人员非法携带外币出境,此类案件占2002年货币案件的70%至80%。
另外,去年查获的货币案件较往年比,旅客有明显的藏匿行为,主要以腰缠、腿绑、内兜夹藏等人身藏匿的方式进行走私。也有一些旅客是因为不懂海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携带大量现金出境。
统计数据显示,携带外币出境的目的地主要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携带人民币的以前往我国港、澳地区及东南亚、韩国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私下流通的国家居多。在今年的案件中,外籍旅客成为发生案值超百万元人民币案件的高风险人群。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