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案例
关注“告诫衫”事件
14日,当一名身穿印有“给中国人十条告诫”等内容的T恤衫的外籍男子进入南京市刘长兴饭馆吃饭时,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不满。事后他竟称自己是在对这件衣服表现的“幽默感”产生兴趣,才买下穿的。在众人的抗议下,这名外籍男子最后承认了错误,表示以后不再穿这件衣服了。
“给中国人十条告诫”,如“不许盯看外国人;不要跟外国人说HELLO、OK;允许外国人住便宜旅馆”等告诫中国人该怎么对待外国人的文字。(详见昨日本报)
有理有据
●少来点“义愤填膺式爱国行为”
一个人不可能没有缺点,如果有人指出这些不足之处,面对善意的批评,我们究竟是欣然接受还是不屑一顾呢?如果是一位外籍公民通过比较委婉的方式对此提出告诫,我们会不会勃然大怒,觉得有辱国格,有失民族尊严?这并非毫无事实依据的一连串假设,而是需要我们必须做出回答的问题。
说句实话,笔者很佩服报道中那两位南京市民的民族尊严意识。不过,对于他们的“爱国行动”,我却不敢恭维。至于说迫使那个“老外”认错,更是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事实上,学会接受来自外国公民的批评,又何尝不是爱国的一种表现?接受老外的告诫,为的是修正我们自身存在的缺陷,重新塑造国人在整个地球人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我们能够引以为戒,同样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同样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尊严而自觉摈弃缺点,这照样是用实际行动爱国。
是否乐意接受善意告诫,这是衡量一个民族整体心理承受能力的重要参照物。在近代历史上,中国曾经饱受过屈辱,正因为如此,许多时候,我们具有比其他民族更为敏感的自尊感。坚持应有的自尊没错,不过,也不能借口尊严而拒绝批评,尤其是诚恳的批评。衡量来自外国公民对我们的告诫(或者批评)是善意还是恶意,关键需要我们扪心自问人家圈点出来的“罪状”是否成立。这里,还不得不照顾到一个民族习惯的问题,譬如说老外讨厌盯着他们看,我们也许恰恰以瞧稀罕为乐趣,像这些“欣赏习惯”方面的差异,既然人家提出“抗议”,我们应当尊重其“尊严”方为上策,大没必要固执己见,将“业余爱好”进行到底。
这些年,我们围绕着“国民待遇”的话题谈论得甚热。不过别忘了,“国民待遇”是相互的,即所谓的“礼尚往来”。当我们强烈要求他人给予我们相应的“国民待遇”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允许对方享受同样的待遇。不对等的待遇,不合乎游戏规则,也难以长期进行下去的。其实,善意告诫同样属于一种“国民待遇”,我们有权对自己在国外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愤慨公开表示不满,当然也得允许老外们用幽默的方式展示他们胸中的某些怨气。
爱国的形式很多,但爱国也需要讲究艺术和策略。至少,强行捂住老外的嘴不让他们对我们的“接人待物”方式有任何的微词,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多一点对他人批评的宽容心态,少一点有失理智的“扒马褂”行为,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这正是需要我们努力的方向。刘海明
众说纷纭
●你没有叫人脱衣的权力
因为穿衣遭围攻,也算一个意外。先看“老外”是如何表现,他先是打110报警,在听从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后,终于认错。可见,他是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最后同意了庭外调解。
再看国人的做法,一些人先是围攻,愤然上前让其当即脱下衣服,后是不依不饶,跟随至派出所,直到见其将衣服脱下反穿为止。
可见,这些人从头至尾,只有气愤,没有法律意识,更没人想到,我们谁也没有权力命令他人脱或是不脱一件衣服。如果说,老外在公共场所穿“告诫衫”有错,那令其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赤膊,岂不是更错。如果说前者不文明,后者就不仅仅是不文明了。更何况,至今为止,找不见人家有什么错。尽管老外自己认错。
在按法律程序办事上,这些人真该好好学学人家老外,尽管他穿“告诫衫”把人气得够呛。静宇
●宽容不是软弱可欺
“不要对联合国说NO”、“不要在别人家里打架”、“不要盯着人家的妞看”。
如果一个中国人穿着这样一件文化衫在美国“招摇过市”,会不会遭到围攻,会不会被礼貌地带到警察局?会不会被迫脱衣表示认错呢?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所谓的宽容也好,大国心态也好,都有其前提条件,那就是要尊重对方,尤其是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中国人是最讲究入乡随俗的。
某些老外大国沙文惯了,总习惯在别人家里指手画脚,给全世界人民当“爹”,对错都要以他们的标准为标准。所以,别人看他一眼也不行了,叫他一声也不对了。如果真讲宽容,怎么连看一眼,叫一声都不宽容了呢?这还是在别人家里,这要是在他的地盘,还不把你眼珠子打出来!
对方明明是一百个看不起你,跑到家里教训你,你还要一本正经地讲什么宽容,我想,除了软弱可欺,再找不到更好的解释了。讲礼貌要对懂礼貌的人讲,讲宽容要给懂宽容的人听,总之,我们不能忘了平等这个前提。国卫
●自己有疮疤,别人说不得?
除了报纸上筛选公布的三条“告诫”,从配发的照片上,我还依稀看到“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收费一致”和“不要说换钱”等内容。其他五条“告诫”不得而知,但就这五条,外国人“告诫”错了吗?
不要盯看外国人。在中小学生的行为守则里就有这样的内容,可我们偏偏不认为这样做是不礼貌的,大人、小孩都把外国人当“西洋景”看,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不文明。
不要跟外国人说HELLO、OK。我们的母语里有问候和首肯的词汇,可偏偏要显示自己懂英文,在说话写文章中来个洋文字母,在不伦不类中忘却对母语的尊重。
允许外国人住便宜旅馆。除了外国人逞富心态之外,是否也触及了我们低档旅馆的脏乱差呢?
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收费一致。对国内发生的地域价差我们群情激愤,要求平等国民待遇;对高出许多的“外宾价”却泰然处之,“赚”之当然。内外有别的做法和心态正常吗?成彪
一家之言
板子不能打在老外一人身上
外国人来中国旅游也好,经商也罢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与中国人友好相处。这不仅是双方都需要的,也是双方都必须遵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准则。特别不能有不友好、甚至于用污辱性的语言恶意地中伤中国人,这是中国人万万不能允许和容忍的,南京市民的举动捍卫了中国人的尊严和人格,是值得褒奖和称赞的。
老外在中国的土地上做出了污辱中国人的事情,理应得到应有的谴责,但也要对具体事情具体分折。首先,老外身穿印有“给中国人十条告诫”等内容的T恤衫是在昆明买的,也就是说,印有“给中国人十条告诫”等内容的T恤衫是中国人自己造的,不是老外从境外带到中国来的。老外见到这样的T恤衫有些“幽默感”后买下穿上身的,实质上是中国人干着让老外觉得有“幽默感”,自己干了自己污辱自己的勾当,可当地的工商部门对于这样有违国格人格的产品是怎样进入市场,挂在市场里公然出售是没有看见,还是视而不见?对于这样的问题无从知晓,生产T恤衫的人没管住管好,却让穿T恤衫的人来负责任,就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光在市场里打,而没有打到生产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原产地,往往只能治标不治本,要让老外不穿污辱中国人尊严和人格的恤衫,只有先把生产这种T恤衫的源头找到堵住,才能保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
其次,就是那位当翻译的女孩,你如果是一个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对于老外购买、身穿这样不文明、不道德、带有污辱性语言的T恤衫,一是要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或打110,让警察来管这个事情;二是对小商小贩不合法的经营有辱国格人格的商品进行抵制,让他们珍视自己是中国人的自尊;三是劝告老外别购买这样的T恤衫,让老外明白在中国的土地上是不能干出一件有辱中国人的事情来的,否则我将不陪同老外进行访问、旅游活动了。
另一方面对于从事涉外翻译、导游的人员必须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教育,让他们深知爱国主义是自己立业为人最最根本的原则,让他们明白一个连自己祖国都不爱的人,你也别想他在所从事的工作上能成为一个思想好、品德佳、业务精的优秀员工。从这一点看,这件事情既是坏事又是好事,它让人们看到了爱国主义教育在生产经营领域是多么的欠缺呀!
锦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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