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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同意03年-05年近期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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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3日09:36 开封日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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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委主任李利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封市2003年—2005年近期建设规划》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由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会议认为,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从1995年至2002年的7年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城市建成区面积从48.9平方公里扩大至71.9平方公里,新增2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从1994年的56.03万人增加至2002年的71.5万人。按照“保护古城,发展新区”的建设方针,城市综合功能得到了增强,城市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城市的辐射力明显提高,全市人均居住面积大幅度增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对各项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的需要,结合开封市的实际,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了我市2003年~2005年近期建设规划,并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的认定。近期规划目标明确,建设重点突出,实施时序合理,投资估算切实可行。体现了我市在全国和中原城市群的主体地位、功能和特征,与近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近期建设和远景安排有序,构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城市建设体系,对于实现我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编制的近期规划一经批准公布施行,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都应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和妨碍规划的实施,必须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规划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近期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变更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同时,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城市规划意识,建立和完善人民参与和人民监督机制,通过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努力,共同把开封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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