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昨天本网转载的一条新闻,却因有“刑不上大学生”之嫌,在网友中引 起强烈反响。据报道,今年1月7日,南京浦口区检察院对南京某大学2000级计算机系学生王某涉嫌盗窃一案决定暂缓不起诉考察5个月。浦口区检察院认为该生平时学习良好,还有5个月就将毕业。因一时糊涂,盗窃他人手机,触犯刑律。该生具有可塑性,有挽救的可能。检察机关对一些具有可塑性的在校大学生做出暂缓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公平、公正的处置犯罪的在校大学生,有利于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对于浦口区检察院这一举措应如何评价?是有利于预防大学生犯罪,还是适得其反?是否弱化了法律的威慑力,是否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为此,搜狐新闻中心特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晓阳律师4月1日14时与网友交流。
嘉宾简介:
江晓阳,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硕士、宪法博士,曾获2000年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律师 大奖赛北京赛区最佳辩手奖,全国优秀辩手奖。他发表的论文“论虹桥案中对被告赵中祥的定罪程序”“刑事 被告人庭审人身不受拘束”和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文章“坦白从宽是诱供,抗拒从严是逼供”在全国有一 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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