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暖费按建筑面积收
| |
| |
2002年11月7日02:32 北京娱乐信报
| |
|
信报讯(记者初景波)昨天,家住崇文区望陶园的吕女士向本报询问供暖费应该按使用面积还是按建筑面积收取,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北京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
市物价局商价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有专门的文件规定。根据2001年的《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4元;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供暖也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6.5元。以上价格均含热力点运行费用2.5元,室外管网维护费1元,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1元。这位负责人还说,这个价格是全市统一的,不会有其他不同的规定。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