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药曾广泛用于减肥■因损伤心脏,在美国已禁售■我国尚未撤消其处方药身份 晨报讯(记者佟彤)“芬氟拉明”是被国际奥委会2000年严禁使用的药物,但一则处方药广告日前却出现在北京某报上。昨天,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虽然美国已经停止销售此类药物,我国卫生部也曾对添加了这一药物的保健食品予以查处,包括在新加坡吃出人命的“御芝堂减肥胶囊”。但到目前为止,该药物的处方药身份并没有在我国撤消。 此次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的减肥药物是某品牌的“芬氟拉明”,每盒14元,共60片,比其他减肥药便宜得多,因此广告中称是“买得起的减肥药”。虽然该药品广告上有“按照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的注明,但在几家药店记者均见到了这一药物,销售人员介绍,购买者时断时续。 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的负责人陈春明教授说,美国已经停用“芬氟拉明”,理由是它能够造成心脏损伤的报道已经被美国证实,新加坡最近又得出了其伤害肝脏的报道。陈教授说,即使作为医生把关的处方药,也应予以禁止。 目前我国有十几家药厂生产此药,做广告的厂家称,他们在1987年就开始首家生产这一药物,并未接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因为价格便宜一直销售不错。到目前为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未对其发出停止生产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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