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为走私开“绿灯” 原惠州港海关关长受审
2002年8月6日09:29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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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涉嫌收受巨额贿赂为走私分子大开方便之门受审后不久,昨日,涉嫌受贿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后大肆为走私开“绿灯”的原深圳海关惠州港海关关长朱浩棠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银弹击倒朱关长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另案处理)通过原九龙海关关长赵玉存(涉嫌受贿900多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的帮助,开始进行各种植物油的走私活动。1997年初,杨改清得知朱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任副关长,便“孝敬”了朱5万元,希望朱到任后对惠威公司多加“关照”。
朱上任后,对惠威公司的走私活动采取了放任的态度;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杨改清请赵玉存、朱浩棠等人吃饭,饭后杨改清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了朱。为了感谢朱的关照,杨改清还以给朱某“读书使用”为名,送给朱某港币200万元。
同僚案发忙窝赃
2000年2月,在中纪委调查组对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后,朱为逃避调查,把其存入银行的杨改清贿送的50万元中的30万元取出,交给其妻侯某保管10万元,余下的20万元则交给了汪某保管,并让其妻把杨改清所送的以女儿名义存在汇丰银行的200万港币交给一名香港人转移匿藏。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朱浩棠无视国法,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从中收取巨额贿赂,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受贿罪。朱在侦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受贿55万元人民币、港币4万元的犯罪事实,且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提请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吴秀云、 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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