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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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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日08:05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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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 记者李俊 元旦、春节临近,本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打工者的投诉,反映个体私营业主恶意拖欠工资,有些黑心“老板”甚至已经卷着铺盖溜之大吉。
市劳动监察部门介绍,虽然每年都要进行不定期监察,但是近几年我市拖欠工资事件仍时有发生。而每到年关,“老板”赖账现象更为突出。
欠薪企业多为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层层“转包”的企业和季节工较多的企业。欠薪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老板”无力支付员工的工资而一走了之;另一部分是少数业主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而员工担心被企业“炒鱿鱼”而不敢举报,拖了几个月甚至近1年后才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还介绍说,面对赖账“老板”,只要人没有跑,还可以为打工者讨回公道。倘若碰上溜之大吉的“老板”,就很难为打工者讨回血汗钱。
一位从事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说,每年他们都要组织大量人力进行追讨、处罚,但往往是事后补救,治标不治本。第二年年末,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如故,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年年讨,年年欠,如何根治欠薪问题?有关人士指出,我市外来打工者有数十万人,倘若拖欠工资现象不能得到遏止,不仅造成打工者生活困难,而且会影响武汉的城市形象。他们呼吁,我市应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以维护打工者的权益。
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对符合欠薪保障条件的企业欠薪予以垫付,受到广大企业员工的欢迎。而上海出台的《关于本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实施意见》要求,每户企业每年要按比例缴纳职工的欠薪保障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准备于近期开展年末拖欠工资大检查活动。打工者遭欠薪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82600959,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汉口铭新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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