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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女司机俩恶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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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10:32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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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邓婷)昨天,市二中院对专门抢劫、强奸女出租车司机的张建红、陈平做出判决,以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等罪判处二人死刑。
顺义农民张建红和陈平由于手中缺钱,就将目光瞄上了女出租车司机。2001年8月14日下午,张陈二人在怀柔天鹅饭店门前坐上女司机刘某的面包车。当车开到顺义牛山镇龙王头村铁道口时,二人用绳绑住刘某,随后实施了轮奸,并抢走她的一部手机及171元现金。在2000年至2002年6月间,两人先后使用暴力,抢劫、强奸18起。
《京华时报》 (2003年1月9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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