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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犬管理规定》修改 养狗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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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09:33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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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李艳)深圳将大幅降低养狗费用,广州对此是否考虑制定新规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修改未纳入2003-2007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这意味着广州的养狗收费标准不变,继续维持“高门槛”。
据悉,1997年制定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广州市内养狗须交1万元上牌费,每年需交6000元年审费,意在以高门槛限制养狗。不料这一规定实施后,广州上牌狗逐年减少,去年有牌狗仅有467只,只占养狗数量的1%。与此同时,全市登记上牌的狗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1997年为600多只,1998年为400多只,1999年为300多只,2000年为200多只,2001年为100多只,去年前8个月只有45只。
由于门槛过高,一些人家为躲避高额“养犬费”,不惜将犬只割除声带以偷偷养犬。不少狗的主人坦承自己现在养着“黑户”狗,原因是因为现在上牌费用实在太高了,只要上牌费能降到一定的额度上,他们都乐意交纳款项。一些养狗者建议,最好能分不同的狗种来进行收费。还有市民建议,对于较小的狗,最好其上牌费定在1000元-1500元,而较大一点的诸如工作犬类的狗则为2000元-2500元,而最高的费用最好不要超过2500元。在去年的广州市政协九届五次大会上,也有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划出禁养区、限养区,适当降低登记、年审收费标准,提高处罚标准。但《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修改未纳入法规制定规划,意味着这一“高门槛”仍将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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