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300多宗劳务纠纷八成涉及劳务诈骗
2002年6月29日10:02 新华网
|
新华网深圳6月29日电(记者李南玲)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市劳动局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7.6万份,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应得待遇6815万元,处理争议案件5300多宗。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劳务纠纷和投诉中,78%以上涉及劳务诈骗。
深圳市劳动局介绍,常见的劳务诈骗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的骗子公司利用人们求职心切的心理,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作出种种诱人承诺却根本不去兑现,有关部门查处时很难找到真凭实据;有的骗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暗设陷阱,如“乙方上班3个月内辞职、离职,扣除违约金300元,未完成工作者,不发工资”,而是实际上应聘者很难或根本无法达到公司提出的苛刻要求,被迫辞职或离职;还有的骗子公司巧立名目收取押金等。
劳动局信访处的李处长对记者说,现在的劳动者维权意识确实比过去有所增强,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令人遗憾的是,50%以上的人都是丢了羊才去修羊圈,缺乏事前防范意识。
劳务诈骗为何屡查不止?劳动部门分析主要有5种原因:
一是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的人员大都采用游击战逃避检查。由于诈骗公司多设临时机构,经营场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执法人员查处起来难度很大。今天被人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明天就换个地方继续行骗。
二是对劳务诈骗分子打击力度不够,查获后处罚太轻。劳务诈骗行为的查处到底由哪个部门管,至今没有明确分工,被查处的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只要交点罚款就可以万事大吉。
三是房屋租赁市场混乱,一些房屋业主不遵守有关房屋租赁规定,随意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职介机构,为非法职业介绍提供了立足之地。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深圳有不少正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由于没有进行很好的宣传,许多刚来深圳的求职者并不了解。
五是求职人员找工作心切,盲目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应聘,缺乏防范意识,导致上当受骗。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