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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闻:“移民外迁”政策的来龙去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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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4日16:12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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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7月4日电(记者 令伟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修建的水利工程数以万计,移民数量更是多达1200多万。“移民外迁”是否是三峡工程所特有?外迁移民政策的来龙去脉又是什么呢?
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修建了8万多座水库,直接移民多达1200多万。但这些移民多采用就地后靠的方式,一般在当地解决生产生活安置问题。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多达113万,按当时国家制定的三峡移民政策,60多万城市和城镇移民全部在新城市和新城镇安置,40多万农村移民主要采用“以土为本”的办法,通过开垦荒山荒坡、调整原有土地、改造贫瘠坡地等手段,将移民后靠安置,没有提及外迁安置事宜。
但就地后靠的安置办法在实践中遇到了挑战。首先是三峡库区开发早、荒坡地储量小。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三峡库区开垦历史较早,向来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三峡库区的垦殖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00%,凡是能开垦的地方都被祖先开垦出来了,可供开垦的荒山荒坡的储量非常有限。其次,那些勉强开垦出来的土地,也是海拔高、土层薄、肥力小、灌溉难,无法满足移民“安得稳、逐步能致富”的要求。再次,库区的生态链条脆弱,开垦荒地将造成三峡库区大量的水土流失,给未来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营和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1998年长江流域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1999年5月召开的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上,作出了“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移民外迁”的政策调整。经过与长江流域及东部沿海地区的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等11个省市协商,同意将重庆市和湖北省的12.5万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向这11个省市及重庆和湖北的非库区县外迁。这就是三峡移民史上的第一批外迁移民。这批外迁移民已于去年9月底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2002年10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决定在第一批外迁移民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外迁的移民政策。并且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能外迁的尽量外迁。在去年底召开的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决定,向已接收过第一批三峡外迁移民的11个省市,再次安排2.5万名外迁任务。这是三峡移民史上的第二批外迁移民。根据部署,这批移民将在明年底初步完成,目前重庆库区的第二批移民外迁工作已全面启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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