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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提醒购买者 网点房饭店加工厂申请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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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8日12:19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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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市民近日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四方区清水湾小区内买了一处网点准备开饭店,可到环保部门申请时却遭到拒绝,让他感到十分不解。记者为此采访了四方环保局工作人员,该人士解释说,按有关规定,凡是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申请,小区内和住宅楼下都不能获得通过。
记者日前来到这处小区,绕着拥有11个楼座的小区转了一大圈,发现不但沿街的底层都建有商业网点,而且小区内的住宅楼一楼也建有网点房。记者来到售楼处,询问一名工作人员买了这样的网点,开什么样的买卖有没有限制?对方说自己不管,谁能办下来执照谁就干。
记者随后来到四方区环保分局,该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确实有购买这里网点的业户前来审批遭拒一事。他对记者说,接到业户申请后,环保人员专门到实地进行了考察,发现该小区住宅楼下建有如此之多的网点,一旦开起饭店、加工厂等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势必影响到楼上和小区居民的生活,所以该局根据国家和青岛市有关规定,拒绝了业户的开业申请。
环保局的这位负责人提醒准备购买小区内网点的市民,若想在这些网点从事餐饮等容易产生污染的项目,一定先到环保部门来咨询。一般情况下,这类申请将不会获得批准,同时也领不到工商营业执照,将无法开业经营。记者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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