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石家庄专讯 11日下午在石家庄藁城、无极等地制造了一系列抢劫杀人案的“杀人魔”刘井仁被送上法庭一审被判死刑。 转自搜狐 今年2月3日起石家庄藁城、无极等地连续发生一系列抢劫杀人案在石家庄及全省引起极大震动。警方经过艰苦侦查确定嫌疑人为刘井仁并将其在东北抓获。3月6日藁城市公安局对其刑事拘留3月14日检察机关批准逮逋。4月1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转自搜狐 11日下午1时许庭审开始。检察机关指控刘井仁犯抢劫罪、侮辱尸体罪。2003年2月3日至2月21日被告人刘井仁分别在藁城市、无极县以及被告人原籍吉林省辽源市境内连续实施7起抢劫犯罪致14人当场死亡劫得现金及财物总价值1260余元并对其中一些被害女性尸体进行侮辱。此外刘井仁还于2001年2月10日在吉林省东辽县抢劫杀死一名妇女。 转自搜狐 法庭当庭宣判刘井仁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转自搜狐 《燕赵都市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