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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与刘璇母亲合个影竟成冠军父亲(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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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18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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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汤国基,这名青年作家曾因被刘璇母亲谢蔚平告上法庭而“名声大噪”。最终法院判决汤并无过错,两外地杂志、报刊赔钱。这起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名誉侵权纠纷案再起波澜:汤国基如今反过来又将谢蔚平、《现代女报》社、《女性天地》杂志社告上了法庭。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前日受理了此案。
图片说明惹祸
2001年7月14日,汤国基采访了奥运体操冠军、申奥形象大使刘璇之母谢蔚平,采访结束后,经谢蔚平同意,汤国基与她合了一张影。之后,汤国基撰写了谢蔚平与刘璇母女生活的文章,分别向《现代女报》社和《女性天地》杂志社投稿,随稿附该合影照片,并在稿件尾部注明“本文所配照片,是作者采访之后与刘璇母亲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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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当时刊发作者与刘璇母亲合影的文章。
| 谁知,2001年8月10日,《现代女报》社在其出版的杂志上刊登了汤国基《申奥大使刘璇母亲眼里的乖女》一文,文中将汤国基与谢蔚平的合影作为题图照片刊出,文后配发照片说明为“刘璇的父母”。一个月后,《女性天地》杂志社也刊登了该文,而且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文章刊发后,引起很多人的误解,谢蔚平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汤国基、《现代女报》社、《女性天地》杂志社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费100万元,并登报公开赔礼道歉。两家报刊杂志社为此分别刊登了更正启事,并向谢蔚平致歉。
作者被判无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现代女报》社、《女性天地》杂志社在其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将所刊载的谢蔚平与汤国基的合影图片附加错误说明系失实新闻报道,其过错行为侵害了原告谢蔚平的名誉权。同时,法院认为,汤国基投稿时对照片作了正确说明,无过错。
2002年5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现代女报》社、《女性天地》杂志社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文章很难被采用
官司带给汤国基的“后遗症”让他始料未及。汤国基曾写道,“我成了千百万人嘲笑的对象,不论是在公共汽车上,还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其他公共场合,我常常被一些人指指点点。”同时,作为一名作家,因为谣言的影响,他的稿件很难再被采用。汤国基介绍,两年来,他写了100多篇新闻纪实稿件及其他文章,但退稿“一大堆”,这对他这个以稿费为惟一经济来源的作家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去年,女友又因此与他分道扬镳。
反告三当事方
谈起官司,汤国基仍有些矛盾:一方面他希望把委屈说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事情真相;另一方面又怕别人指责他炒作。三名被告分别是谢蔚平、《现代女报》社、《女性天地》杂志社。汤国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停止侵害,公开登报赔礼道歉;依法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费共130.0001万元。就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汤精心选择了一个数字:100.0001万元,“她(指谢蔚平)索赔100万,我就加一元钱”。
(紫/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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