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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容 社保条例草案审议引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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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12:24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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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委员们就城市“牛皮癣”、泥脏车进城等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的行为如何立法规范各抒己见,其中,草案中对随地吐痰最高罚款200元的规定引发了委员们的热烈讨论。
市容条例草案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废弃物的,处200元以下罚款;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污损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审议中,有委员提出,随地吐痰处以重罚实施难度较大,像吐痰、随地大小便是瞬间行为,取证较难,碰上一些素质低的人死不认账,从重处罚还会引起争议。有的委员则认为,非常有必要用重罚手段革除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是多年社会陋习,让这些陋习消失不仅需要市民素质的提高,也需要重罚等手段约束市民行为。
又讯 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草案)》,在审议中,委员们特别关注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完善社保条例草案提出许多建议。
有委员提出,一些单位为了少缴社会保险费,可能会降低职工工资或做假账隐瞒职工收入,从而减少缴费基数,达到少缴的目的,这将直接侵害职工权益。这位委员的担心立即引起共鸣,委员们一致认为条例中应进一步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应该加强对缴费单位缴费基数的审核力度,加重对少缴、漏缴单位的处罚。
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因为工期短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他们的权益该如何保护?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有位委员讲了一件事:一个农村女孩进城打工,想好好干三年挣些嫁妆钱就回家结婚,从此不再回城,所以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找到她时,她一口拒绝给自己投保,理由就是“我现在交了钱,有什么措施保障我回家时能拿到钱?”女孩的疑问也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疑惑。委员们建议在草案中要进一步明确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保障,建议条例草案有关条款改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给予保留社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接续社会保险,对无法转移或本人不愿接续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生活补助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许多委员对条例草案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也提出了修改建议,委员们认为如果征缴范围不确定好,有些漏保职工的权益就无法得到维护。有委员提出苏南的一些村办企业发展规模很大,雇用了许多大学生,由于这类企业并未纳入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所以大学生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都得不到解决,委员们担心,企业很可能为了躲避参保而将戴上“村企”的帽子。对此,不少委员建议将企业注册类型和企业规模综合起来考虑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王璟 王琦 刘大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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