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 抢劫 绑架 故意伤害 25凶徒被验明正身枪决
2002年8月15日07:1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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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anqindaily.com 本报讯 记者 青云 通讯员 常青 实习生 谭迎春 8月13、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薛利民、樊永海等25名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犯罪分子依法处决。
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京工商所干部王战弟,与其妻张晓玲长期感情不和,曾多次闹离婚。2001年9月13日晚10时许,二人在家看电视时,因口角再次引发矛盾。王战弟怀恨在心,萌生杀人恶念。次日凌晨3时许,王战弟趁张晓玲熟睡之机,持手电筒在张的头部猛击数下,并用双手捂其口鼻,卡其颈部,将张晓玲杀死。
长安县镐京乡镐京村农民薛德瑞,1993年至1994年曾先后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七年。刑满释放后,薛德瑞仍不思悔改,欲行抢劫。2001年8月1日下午1时许,在长安县王寺镇骗租杨群花驾驶的出租车外出。当车行至高桥乡韩麻村一生产路上时,薛德瑞企图对杨实施强奸,并将杨拉到路边玉米地。杨群花极力反抗,薛德瑞即持杀猪刀将杨群花杀死,并抢走人民币1100元及手机一部。
法院认为,雷连鹏、樊永海、王战弟、薛利民、姚远、屈宝宁、张飞等25名罪犯,分别进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分别判处雷连鹏、樊永海、王战弟、薛利民、姚远、屈宝宁、张飞等25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2年8月13、14日分别将雷连鹏、樊永海、王战弟、薛利民、姚远、屈宝宁、张飞等25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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