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300万平方公里“蓝色国土”有了总体安排
2002年9月10日18:4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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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 李斌)工业区、商业区……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功能区划。如今,和陆地一样,我国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也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了功能区划。国家海洋局负责人今天在此间宣布,国务院日前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从而使用海有了保障,也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提供了具有法定效力的依据。
根据这一规划,我国管辖海域划分了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与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种主要海洋功能区,并确定了辽东半岛西部海域、烟台-威海海域、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等30个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还确定了“两步走”战略:到2005年,实现重点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功能区划;到2010年,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将基本建立,海域开发利用将全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海洋经济稳步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出现了复杂化、多元化情况。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各个部门、行业分别制订和实施了行业用海规划,造成海洋资源开发矛盾日益突出,沿海地区屡屡发生港口航道、水产养殖、石油勘探、海滨旅游等产业或行业间的纠纷。同时,我国海洋环境总体质量持续恶化,近岸海域与生态恶化状况至今未得到有效控制。
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功能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截至2000年,我国海域使用面积200多万公顷(不含捕捞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0.67%,其中,海水养殖面积120多万公顷,盐田面积40多万公顷,港口用海面积20多万公顷,油气开采矿区20多万公顷,旅游娱乐用海面积近1万公顷,海洋倾废区面积0.2万公顷,铺设海底电缆管道13500多公里。另外,69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有130多万公顷。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由国家海洋局牵头成立了包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12个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工作,全国近50多家科研院所、近万名工作人员投入这一工作当中。
据悉,对海洋进行综合规划,这在发展中国家还是第一次。这一举措引起了强烈国际反响,我国政府官员在联合国举办的有关培训班上还专门介绍了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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