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疗保险20余万元 “医保蛀虫”被判刑11年
2002年5月27日17:1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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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5月27日电(记者 杨金志 仇逸)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5月19日播发的稿件《看好我们的救命钱》及《一只“医保蛀虫”的自白》,披露犯罪嫌疑人张伟平骗取医疗保险20余万元的事实。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伟平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对他处以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的判决。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张伟平原是上海市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01年1月至6月期间,张伟平借口为其父亲代配药,用他父亲的上海市公费医疗证,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先后“就诊”100余次,配取了价值20余万元的药品。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张伟平或撕毁病历记录、或隐瞒配药情况。配得药品后,张伟平将其中的大部分药品低价贩卖给药贩子或者赠送他人。
上海市二中院认为,张伟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公共财产人民币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处罚。至于将以代配为名所取得的部分药品送给他人一节,由于国家给予张父的医疗待遇是依附特定人身关系的,是具有专属性的。张伟平将药品转送他人即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因此这部分药品的价值也应计入诈骗数额。
2001年12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伟平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罚金以及被追查的赃款一律发还受害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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