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有关中国首富村的报道,发现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就是这些首富村几乎都是牢牢地控制着村民的私有财产。
有“天下第一村”之称的华西村是这样。村里统一分配别墅、每户配备轿车,钱直接从股金账户中扣除,不过,村民如果离开华西村的话,别墅、轿车、股金都要被没收。村民如果使用自己股金账户上的钱,须向村里提出申请,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支取(8月8日《南方周末》)。
山东烟台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南山集团)也是这样。南山籍员工家庭,家家有一本“加成手册”,记录着他们的年薪、奖金、加成和股份。所谓“加成”,即相当于年薪100%的“第二年薪”,但不发现金,存入加成手册,每年计息;员工如有买房、买车、结婚、看病等急需,申请批准后亦可从中提现。这笔“加成”,由集团公司统一存储,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流动资金。而股份,是按个人贡献将“加成”部分再扩增5—10倍的货币性资产,作为内部持股,不能变现,但可以定期提取股息。如果员工有工作失误和重大过失,将削减乃至取消“加成”和股份(8月11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关于南街村的分配体制,我在网上查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具体的明确答案,但在8月8日《南方周末》的文章里也可以看到相关的内容:从1991年起,南街村开始“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评定星级,星少一颗,就意味少一项福利。扣掉的福利,就要自己掏钱买,比如面粉、医疗待遇。如果是6星户,那就意味着丧失了生存的可能。村民除了穿衣、买青菜,从婚丧嫁娶到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所有费用都是南街给的。如果反对南街村或者犯了什么错误,这些好处一下子就会消失。该村在各项福利制度建立后,村民如果犯错误,就会被切断口粮,更甚者,从居民楼里被赶出来,重新住到原来村落里保留下来的平房,并被掐断所有福利供给。
在一些首富村里,你只能有“公心”,不能有“私欲”,必须要“存天理,灭人欲”,方能生存下去。记得前苏联的一位领导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一个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不劳动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
这些首富村的领头人在经济发展中所体现出来的过人胆略和气魄还是让人钦佩的,不过,只有在经济上的大胆突破和在管理上的强权领导才使之成为一代枭雄。但谋求发展获得金钱的目的,却是为我们提供更广泛的选择机会去享受我们努力的成果,而在这些首富村里,选择机会在强权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强权对财富的控制,变成了对人的生活本身的控制。有了这种控制,当权者就有权力来决定给你什么不给你什么,按照什么条件给你。个人的生活也由其安排,个人的欲望和追求都在权力控制之下,因此,华西村头号领导人对幸福的理解也就是华西人的“共识”,幸福就是“车子,房子,票子,孩子,面子”。村民如要寻求更广泛的精神上的享受,就只有以物质和金钱的牺牲为代价才能得以实现。如果自由选择意味着失去一切,意味着牺牲经济利益来换取自由空间,村民们也就只好忍受强权的主宰了。因此,华西村的村民没有周末休息,没有节假日,外出均得请假;全村惟一的假期是春节放假两天;上班时间上午从早上7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还说这是一个早睡早起的作息制度;所谓的“娱乐”,也只能反复观看村级“样板戏”。创造就是为了消费为了享受为了更加美好,但枯燥单调的生活方式,充其量不过是生存而已,财富又有什么用呢?
法律对这些首富村还有没有作用?这是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我国虽然还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文本,但公民的合法收入也是受国家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到国家保护,当然不能随意被剥夺。但是在首富村里剥夺私人财产却成了“村规”。华西村村民59岁的孙浩文,曾两次脱离村籍出外创业,均以失败告终,算下来他被村里没收的财产,将近100万元。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这里指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个守法公民,即使是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也只能由法院判决而定,而在华西村,一个公民仅仅因为脱离村籍,就被残酷地没收了百万私产。
在一些首富村里,公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资料也在“共同富裕”的旗帜下被当作福利而供给,甚至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实行房改的情况下也仍然如此。是不是这些首富村里的村民们买不起住房等基本生活资料呢?显然不是。首富村里之所以将公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当作福利,就是要使一个人所得到的每一件东西都依赖于管理者,其好处就是更有利于控制村民行为,更有利于没收财产,更有利于剥夺合法所得。正如哈耶克说:“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到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
首富村们在创造令人羡慕的巨大财富的同时,其剥夺私人财富和无限支配私人财产的管理方式却是现代文明所不容忍的,是令人厌恶的,不道德的。
不论你愿不愿意,首富村村民的绝大部分劳动所得都拿不到现金,而只能是变成股份,即使要获得一定的现金,也要经过管理层的批准。据报道,华西村一般村民的年收入只在3万多元/人,分为三块,一块为工资和奖金,工资每月500-1000元之间,不过只能拿50%,奖金大约为工资的3倍,年终与未发的工资一起,发放20%现金,其他的存入集体账户,作为股金。第二块是每年2800元的生活补贴;第三块则是股金分红,按股金总额的5%提取。这样算下来,村民分到手的现金,每年大约1万多元。巨大的私人财富被集团管理者控制着,那么这些资本会用到哪里去呢?它的投入方式是不是要与村民商量呢?不得而知。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华西村领导层加速扩张的心态。《南方周末》的文章说,华西村从2002年投入12亿元巨资,在河北唐山兴建年产量120万吨的“北钢”。7月15日,吴仁宝特意前往拜会河北省省长季允石,当地的媒体报道,“在季省长感谢华西村支持河北经济发展的同时,吴仁宝也感谢他在江苏期间,对华西工作的支持,并准备追加投资,将北钢的规模扩大到500万吨。”这就是华西村“政治优势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化。
但8月13日人民网有消息说,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情况,去年钢铁工业投资达到704亿元,比上年增长45.9%,形成了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第二个投资高峰。今年1至6月,冶炼设备生产增长了1.2倍,原有企业普遍扩大产能。初步估计,未来几年内,包括扩建、改造和新建项目在内,全国新增生产能力将在5000万吨左右,2005年将形成约2.5亿吨钢的综合生产能力。河北唐山地区除唐钢外新建钢铁企业总能力已发展到1000多万吨,且仍在继续扩张。目前,钢铁项目的投资中,银行贷款占较大比例,大型钢铁企业项目一般为50%—60%,民营企业比例更高。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警告说,一旦企业经济效益恶化或倒闭,将难以偿还银行贷款,形成银行新的不良资产。如果民营资本在这种加速扩张和重复建设中受到伤害,倒霉的就是被强行将工资奖金纳入股份的村民了。但愿我这种担心是杞人忧天。
忍耐和容忍总是不能持久的。令人欣慰的是,不论其曾经是多么的辉煌,变革与反抗总还是在进行之中,哪怕现在的声音还比较微弱。一是有了“离经叛道”者。数十年中,华西村尽管“铁统江山”,但仍然出现了5位敢于舍弃财产离开华西的人,其中有两人在华士镇自办企业,小有所成;村民们也不再盲目“听话”了,据《外滩画报》报道,7月20日,又一个星期日,华西村村民大会如期举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吴协东坐到麦克风前面作报告。他开宗明义地说,这次村民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7月17日村两套班子会议精神和老书记的几点建议,集中精力搞经济。但华西村“行政长官”的报告不少村民已经没有心思听下去了,更多的男女村民走到门外抽烟、聊天。南街村也不例外。据报道,自1999年发生耿宏向王宏斌的权威和治理模式提出挑战,一怒之下要求退出南街村集体后,2002年,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耿富杰在做了数年的“没有权力的总经理”后,向王宏斌递交了辞呈;被南街村认为具有经营头脑的、为数不多的赢利企业调味品厂厂长陈书欣因为种种原因不辞而别。现在的南街,已经分崩出几个“资本主义”的个体,这些“南街村的叛徒”们,有几个办调料厂的,有办纸加工厂的。二是打工者也不以加入华西籍为荣了。从河南来华西村打工的共有1万多人,这几年成为华西新村民的仅606人。他们有的须交纳10万元/户的落户费,现在降价为1万元/人,大学生还要减半。特别是南街村,在南街村“东方红广场”10多米高的毛泽东雕像下,一个孩子对记者说:我们村的那一套没有意思,好多大人讲的我们都不想听,这个社会早就变样了。
所有这一切变化,看起来似乎是一种表象,但实质上表达了村民们对自由的向往,对私人财产安全的关注,表达了村民对现行管理体制的离心,表达了对管理层蔑视法律、非法剥夺私人财产的强烈不满。村民们考虑的不是谁在当官,谁在行政,谁是他们的头,而在于他所创造的财富能不能由自己支配。
《大邱庄:神话破灭十周年》这篇文章有一个很好的结尾,文章说,大邱庄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是体制优势,而其由盛至衰亦是体制原因,而大邱庄由衰落走向复苏也是体制的优势。长期关注中国农村运行模式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陆建华博士说:“禹作敏的悲剧是他个人的悲哀,也是大邱庄的悲哀,但大邱庄之路确实给中国农村提供了经验、教训以及蓝本,对大邱庄如是,对南街村如是,对华西村亦复如是。”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将于今年10月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议题分别为研究完善经济体制和修改宪法部分内容。不知道这次修改宪法,会不会明确规定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要真能这样,那些首富村的村民们也就有了自己支配劳动所得的权利了。我们期待着。
作者 朱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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