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述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
| |
| |
2002年12月3日16:22 新华网
| |
|
新华网香港12月3日电(记者 罗政) 36名香港特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3日选举产生,他们将代表600多万香港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行使全国人大代表的职权。这是香港回归后第二次作为独立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继续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具有重要意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由广大香港同胞通过民主程序,在香港选出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在香港回归前是根本无法做到的事。在回归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一直是由广东省代为选出,并归入广东省代表团。香港回归后,香港作为独立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成为现实。
与1997年12月香港首次作为独立单位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相比,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本着发展民主、循序渐进的原则,选举会议成员从上一届的424人扩大到955人;同时,上一届选举采用的是相对多数当选的原则,而本届选举采取的是绝对多数当选原则,代表候选人需要获得参加投票的选举会议成员过半数的选票,使选举更加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在这次选举的具体运作程序上。如规定选举会议举行全体会议,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代表候选人须由10名或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提出,每名选举会议成员参加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36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并印发给选举会议全体成员;进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全程开放给中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选举会议主席团还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次会后召开记者会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透明度高。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整个选举过程,自始至终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今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在11月4日至18日代表候选人提名期间,香港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选,共有99位香港居民领取了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其中78人完成提名手续,交回登记表和10名或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11月29日,选举会议对78名代表候选人进行预选,选举产生了54名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3日,选举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选出36名港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选举结果还将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律手续,由选举会议主席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选举会议成员用神圣的选票,将拥护“一国两制”、遵守宪法和基本法、爱国爱港的人士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这符合香港特区的利益,符合广大港人的意愿。全国人大代表地位崇高,职责重大,人们相信,当选的各位代表一定会爱国爱港,拥护“一国两制”,拥护和遵守宪法和基本法,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行使好代表职责,为祖国的富强昌盛、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