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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借非典抬物价将遭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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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7日03:25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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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袁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禁止借“非典”哄抬物价,违规者将受到从重处罚。
根据发改委通知,各级计划、物价部门将对与非典型肺炎防治相关的商品及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粮食、副食品等,实行重点监测。凡是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将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将进行从重处罚,并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则可以拨打12358电话进行举报。
另外,对波动涉及范围比较广,上涨幅度比较大,影响正常生产和流通,发展下去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省级人民政府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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