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5月14日电 济南市物价局决定,从5月12日起,对生产口罩、消毒剂等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实行价格监管,其销售价格应稳定在今年4月22日的价格水平上。 转自搜狐 据了解,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济南市此间实行价格监管的原材料品种包括:用于生产医用口罩的医用纱布,用于生产消毒产品的冰醋酸、双氧水、氯酸钠、次氯酸钠、&-羟基奎林、亚氯酸钠颗粒、烧碱等主要化工原材料。 转自搜狐 在防治“非典”期间,济南市口罩、消毒剂原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销售价格,应稳定在今年4月22日的价格水平上。对超过该天价格50%的,将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论处。生产、经营者不能提供4月22日交易价格的,由市物价局按照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转自搜狐 据悉,济南市对原材料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原材料经营企业实行差价率控制措施。各原材料生产企业要将今年4月22日至5月11日的出厂价格水平,于5月15日前报济南市物价局备案;各经营企业按最高不超过15%的综合差率顺加,制定材料供应价格,直接供应给市内口罩或消毒剂生产企业。市内不得超过一道批发环节。 转自搜狐 济南市物价部门提醒,各原材料经营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应将进货发票妥善保管,建立健全物价台账,以备检查。(王锋)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