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人头算按比例收 重庆星级酒店喜欢“开瓶费”
2002年5月8日10:03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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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于5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范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
“五一”期间,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自带酒水前往市内数家酒店体验,未见到有关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酒店对“自带酒水”态度各异,大多收取花样各异的“开瓶费”。“海逸”:照人头算
“用餐请上9楼。”3日晚6时10分,记者手提一瓶剑南春酒,经服务生指引,踏进解放碑重庆海逸大酒店餐厅。
“对不起,按规定,自带酒水要收费!”领班李霞看见搁在座椅上的酒说。
“多少钱?”“可能要100元。”
不过,她请示后又说“按人头算,每人收10元”。
记者表明身份,餐饮部总监接受采访并表示,餐厅是不收“开瓶费”的,但要收取15%的服务费,“领班和服务员说要收‘开瓶费’是不正确的,她们的表达能力差”。“银河”:收取20
% 40分钟后,银河大酒店四楼餐厅。记者点菜完毕,询问自带酒水是否要收“开瓶费”,服务员答复“请示领班”。
“平时,收30%。五一期间优惠,只收20%。”领班赶来解释:凡是进餐客人自带的酒水,不管属于哪种类型,都要收20%的费用。
记者表明身份,自称餐饮部主管的吴先生表示“不收了”,不过,客人如果自带酒水的量太大,餐厅会考虑适当收取,因为“收‘开瓶费’是很多酒店的一个行规”。知情人:利润太大
随后,记者连续两天对市内几家星级酒店和一般中低档酒店比较,在走访的4家星级酒店中,只有一家对客人自带酒水不加限制。有趣的是,一般酒店却对开瓶费不感兴趣:“只要来客就好,哪个专门收人家的开瓶费哟!”
据两路口某酒店经理透露:酒店售出的酒水价格,往往要比市场上高出50%,甚至是一倍,“顾客买单时,仅酒水消费就占了消费总额的1/3,甚至是一半。这里面利润太大了!”这么大块肥肉,当然不会就随便让给消费者。新闻链接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是否自带酒水进酒楼(饭店)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进行限制。
餐饮行业自主约定禁带酒水的行规,是一种附加且带强制性的服务方式,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和决定权的剥夺。该行规违反《消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记者 黄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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