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如果乡村干部强行到农民家里撮谷子、搬家具、赶猪牵牛,决策者和执行者将会被立即撤职。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认真执行《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在农村工作中,我省少数地方基层干部作风粗暴,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通知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今后,凡是乡村干部强行到农民家里撮谷子、搬家具、赶猪牵牛的,不论是否引发恶性案(事)件,决策者和执行者一律先免职,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凡是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凡是因涉及农民负担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提拔重用。 记者 杨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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