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朱女士因隆胸手术失败,不仅身体受到摧残,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痛苦。日前,朱女士将为她做隆胸手术的医院起诉到了法院。
2001年12月7日,朱女士到陕西省康复中心医院美容中心做隆胸手术。术后朱女士右胸伤口不断出血,无奈于12月20日在另一家美容整形医院取出了假体。
手术失败给朱女士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她和医院多次协商,医院只给她退了6000余元的隆胸手术费。无奈,她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6万元,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日前受理此案。
朱女士昨日告诉记者,如今她乳房上还有明显的疤痕,正在做进一步治疗,最令她伤心的是医生告诉她今后无法哺乳,男朋友也因此和她分手。(记者江雪 通讯员全军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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