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驱动,法规斗不过“行规” 南京酒店年夜饭封杀“自带酒水” “年”还没到,各大饭店的“年夜饭”已经支起了大灶,并且吸引了众多心急的南京人,张生记、向阳渔港等饭店的一批档位已经全满了。和往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今年吃年夜饭的“规矩”要大得多——绝大多数饭店都明确宣布:谢绝自带酒水!就连少数几家平时可以自带酒水的饭店也表示:年夜饭,不行。 各大饭店为何一致向年夜饭“自带酒水”发出“封杀令”呢?一些饭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不受假货坑害”,而记者从另一些渠道则了解到,“美丽的说词”背后真正的原因仍是“利润”二字。而且,在绝大多数经营者眼里,“谢绝自带酒水”是行规,并且实际上取代了国家相关法规。 快报今起征集主动声明“欢迎自带酒水”的饭店(上一定规模),欢迎店家自荐和消费者举荐,同时,欢迎市民就此发表看法。快报热线:025-4783508。 1——行规源自“假货太多”? 张生记、红泥、向阳渔港、万家灯火、四川酒家、金陵饭店……无论是“杭邦菜”、“淮扬菜”还是南京的老字号,都已经张罗起年夜饭的生意来了,各家价位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谢绝自带酒水。其中一家杭邦菜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谢绝自带酒水的原因除了出于饭店利润的考虑外,最主要的是出于对消费者利益和饭店利益的保护。该负责人称:“现在假货那么多,如果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饮料饮用后出现不适怎么办?究竟是自带酒水和饮料导致的呢,还是饭店的食物导致的?这个很容易扯皮。”言下之意,饭店提供的酒水不但是真货,而且出了问题也便于认清责任。 2——饭店酒水暗含惊人暴利 “这根本不是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初衷!”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饮行业人士说,这么多饭店都恪守同一的“约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益驱动。他说,现在餐馆业竞争激烈,菜肴的利润很薄,饭店主要就是靠酒水赢利,平时已经如此,再加上年夜饭顾客盈门,饭店当然更要借机赚上一笔。 饭店销售的酒水一般都要加价,幅度普遍在50%以上,例如一瓶“五粮春”的超市售价在70-75元,供给饭店的当然更低,而某杭邦菜馆的售价却高达125元左右!试想一下,如果某饭店一个月卖出1000瓶五粮春,每瓶利润60元,那么光是这一个品种就可获利6万元!据透露,一般来说,酒水利润比饭菜高出70%以上,占饭店总利润的三成甚至更多! 此外,饭店还有一个迫不得已的原因,就是拿了酒水供应商的“进场费”,目前南京的“进场费”行情一般是每个品种每年1至10万,卖得好的饭店还有提成。 3——商家破坏了“公平交易”法则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认为,依据《消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的权利。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实际上造成了消费者无法选择酒的品种和价格,因为酒店的酒和价格是确定的,消费者如果想使用酒店没有的品种只有自带。“谢绝自带酒水”,实际上就是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和商品,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孙建和表示,只要有消费者投诉,他们将尽力协调或查处。 4——法规斗不过“行规”? 早在2001年上半年,南京市工商局就曾明确表态,禁止客人自带酒水的做法违背了国家相关法规,并且还要求全市的宾馆、饭店全部进行整改,甚至一批高星级酒店也未能例外,统统被责令摘下“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然而,两年多以来,充耳不闻者越来越多,甚至成了一条见怪不怪的“行规”,以前那些被勒令摘下的牌子又悄悄地挂了起来,有些经营者还以《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为由申辩说,其中明确规定了部分涉外旅游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 在今年中消协曝光的格式合同中,“谢绝自带酒水”成为首当其冲被批判的“不平等条约”。工商部门表示,无论是这部行业规范中规定的涉外旅游饭店,还是普通的餐馆,都应该首先遵守《消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而无权制定任何有悖法律的所谓“行规”,因为,“行规”不能超过法律。快报记者 郑春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