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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征兵办强调 “优抚证”叫停”优待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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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01:28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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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商越 实习生黄乃彬报道 今年我省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昨日省征兵办负责人强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农业与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征集新兵,从今冬起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我省从1998年开始试行的《优抚安置证》即行停止。
为规范退役士兵优待安置工作,国家决定从今冬起,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含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青年),由民政部按各地征兵任务和征集比例统一制发,与《入伍通知书》共同作为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的凭证。不具备此证的现役和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国家和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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