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论坛 | 在线 | 企业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国内要闻
四川省法院系统首次尝试证人“宣誓作证”(图)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1日04:44  法制日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她拿起桌上的一张纸,开始宣读作证誓词;在被询问、陈述情况后,她在“誓词”签字按手印——

  本报讯(锦法记者赖永强 摄影方炜) 昨日上午,成都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侵权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庭作证的证人在作证前多了一道程序:向法庭宣读作证誓词。据悉,这种尝试在成都乃至四川法院系统还是首次。

  “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昨日上午10时10分,当审判长宣布传唤证人到庭时,一名姓李的女士走进法庭的证人席,法庭在调查了其基本身份情况后,审判长叫她宣读“作证誓词”。只见她拿起桌上的一张纸,随后宣读了上述誓词。在接受原、被告双方的询问,并陈述自己知道的情况后,她在“作证誓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然后退出法庭。

  证人宣誓作证·第一案例

  姐夫状告姨妹妻子宣誓作证

  他一纸诉状将姨妹告了,其理由是姨妹非法住了他的房子,在庭上出现了令人意外的证人———

  昨日,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少见的房屋侵权纠纷案:杨浩状告姨妹李兰侵犯了其房屋的使用权。令众人感到吃惊的是:杨的妻子李静出庭为妹妹李兰作证:妹妹住进该房子是经过丈夫杨浩同意了的。同时,该法院首次采用叫证人宣誓作证。

  丈夫告姨妹非法住房

  杨浩在诉状中称:1993年5月,他取得单位分配的住房41.25%的产权。1997年,他与妻子李静离婚,经双方协商,房子归他所有。2000年12月,他又与李静办理了复婚手续。2001年4月18日,他又取得这套房屋剩余的58.75%的产权。从2002年9月开始,其姨妹李兰在没有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就开始非法在这套位于静居寺路的房屋内居住至今。现在,由于他本人的情况有变,加上单位规定:在没有经过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宿舍的住房擅自对外出租或者转卖。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李兰停止侵权,从该房内搬出去;同时支付房屋租金,每月350元。

  妻子宣誓替妹妹作证

  当法庭调查进入举证阶段时,被告李兰向法庭申请姐姐李静出庭作证。顿时,旁听群众感到非常吃惊,同时杨浩也有几分意外。当审判长叫证人李静入庭时,只见一名身着牛仔的女士径直走到证人席宣誓:“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接下来,李静开始陈述:当时由于这套房子空着,她提出让妹妹住这套房子,杨浩答应了,并主动去给单位领导打了招呼。后来,由于开出租车的杨驾照被吊扣,杨主动提出趁此有时间,将房子打扫好并让李兰搬进去。于是,李兰于2002年9月住了进去。2003年6月,由于杨将李兰告了,所以李兰主动搬走了。现在,该房是她和儿子在一起居住,她还指出:“这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住姐夫的房子是否侵权?

  在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议,焦点是:李兰住进姐夫杨浩的住房是否构成侵权?杨浩称:他给单位领导打过招呼是事实,但后来得知单位不准将住房出租和转售后,他要求将房屋收回,但姨妹李兰却一直还住在里面。对此,李兰却称,当时确实是经过杨浩允许她才入住的,后来她收到杨浩告自己的诉状后,立即搬了出去,将房屋的钥匙交给杨浩之妻李静。而杨浩却反驳说:这套房屋41.25%的产权是归他个人所有,其余58.75%的产权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他拥有这套房屋的大部分产权,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李兰返还的钥匙,并且,李兰的家具全在房子里。李兰又反驳说:杨浩、李静系夫妻,共同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钥匙只要交给任何一人就可以了。家具是李静不让她搬走的,要求向她借用一段时间。

  据悉:从今年初开始,杨浩就已经和李静分居,李静于今年5月14日曾起诉要求和他离婚,杨说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在开庭前,法官曾经劝杨浩:“当姐夫的大度一点,能够撤诉。”但杨坚持要起诉姨妹,他的理由是:“我拿不到钥匙,进不了屋。”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表示将择日宣判。(文中人名系化名)

  锦法记者赖永强实习生李欣忆

  证人宣誓作证·第一反应

  法官:宣誓作证还是尝试

  锦江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宣誓作证是他们作出的一项尝试。

  证人:增强责任感严肃性

  这种尝试的意义何在呢?出庭作证的李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她以前没有出庭作过证,但是她能够明显地感觉到:通过宣誓作证,能够增强她对自己说的每一句话的责任感,还能够感觉到法律的严肃性。

  律师:“警告变作证”是有益尝试

  据彭商建律师介绍,国外一些法院都要求出庭证人宣誓作证,我国法院以前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是在作证前警告证人必须讲真话,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而现在改为宣誓作证,让证人自己对证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无疑将会使证人从内心深处感到责任感,因此这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专家:宣誓有利于证人讲真话

  四川行政学院法学教授唐卿惠认为,实行证人作证宣誓有两点意义:其一、过去法官要求证人如实作证带有强制色彩,而现在变被动为主动,证人能够从自主意志出发,讲明他所知晓的真实情况,这样对案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可以起到积极的佐证,有利于法官公正的审理案件;其二、采用这种方式,无疑让证人的责任感增强,让其感觉到法律的严肃性,同时公民在作证时,能够受到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

  证人宣誓作证·新闻资料

  厦门等地已率先试行

  为了唤醒证人的良知,加深对当庭作证意义的认识,促使证人如实作证,我国一些法院开始试行证人宣誓制度。较早开始试行证人宣誓制度有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法院(2002年4月)、大连市甘井子人民法院等。

  据人民网

  证人宣誓规则

  厦门思明区法院规定:证人进行宣誓时,应离开证人席,站在证人宣誓台前,面向审判席,左手按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清晰地宣读誓词“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和道德的谴责”。证人宣誓后,在宣誓书上签名。

转自搜狐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精彩相册[男][女]
活力社员[男][女]
魅力情人[男][女]
美女 天若有情
帅哥 不帅照脸踢
·和弦铃声:
原来的我 挥着翅膀的女孩
·疯狂音效:
On…个头啊 翠花,接电话…
订阅任何彩信服务
三天内退订不收费!!!

新闻搜索
关键字: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找老乡尽在激情老乡会
·攒魔法袜子拿圣诞礼物
搜狐彩信最新推荐
·[] 眉飞色舞
·[] 厉鬼再现
热门词:圣诞 林忆莲
精彩订阅
新闻资讯
美国正式宣布萨达姆已被捕!

订阅 焦点新闻,跟踪萨达姆被捕全程



搜狐商城
·影视|中毒(终结骗)
·影视|赤裸的艺术
·音乐|莫文蔚《X》
·书籍|唐僧情史
·书籍|1元图书特卖场
·书籍|天不亮就分手
更多...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