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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真正通过尚需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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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5日15:30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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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草案提起人大常委会审议之际,民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接受北京青年报专访时指出,民法典真正通过还需要两年至三年的时间。
江平表示,此次的民法草案共有1200多条,是我国目前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此次只是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第一次讨论,草案本身在内容上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一些内容的争议还很大。
“民法典的影响将是广泛的。”江平说,民法保护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规定一定要明确,还要便于操作、执行。民法典将来一旦实行,将是法院执法最重要的规定,过去的情况是法律简单,而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过多,现在应该通过完备的条文来树立法律的权威。越是具体、越是操作性强,法庭有了统一的规定,才能杜绝枉法裁判的现象,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江平介绍说,中国民法典的起草经历了三起三落,首次起草是在1954年,到1957年由于反右运动而停止;第二次从1962年开始起草,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夜中止;第三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1982年开始起草,前后共四稿,后来因为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经济模式没有最后确定,因此当时彭真委员长的意见是,在民事立法领域先搞单行法律,暂不制定统一的民法典。
在这之后,1986年出台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各个单行法律也陆续出台。中国现已加入世贸组织,为起草民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通则》已经对基本民事权利作了规定,但它建立的是民事权利的基本框架,是一种民事权利的宣言,缺乏具体的规定。
而民法典作出的是对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完整规定。此次民法典起草采取了在汇编现有单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编纂的方法,在原有《民法通则》和单行法律的基础上,原有的加以保留、空白的加以补充、规定,简单的加以扩充、规定不合适的加以完善。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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