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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与24岁女友在家乡结婚登记后,6月15日举办武汉市第一例大学生公开举行婚礼,针对此事,校方表示最终会拿出对该校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具体意见。深圳大学近日公布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 由这两条新闻带来的两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是:究竟是校规大还是婚姻法大?究竟是校规大还是人权大?高校在对在校生的管理教育上,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什么该以校规约束,什么该以人文教育引导? 搜狐新闻中心拟邀中国性学会秘书长、北京大学医学心理教研室室主任、著名心理专家胡佩诚教授近日作客搜狐与网友聊天。 转自搜狐
[网友问题征集]
聊天提纲:
1.恋爱结婚是适龄公民的权利,在校大学生也不例外。高校以校规干涉在校大学生恋爱结婚不合法。为什么不合法的作法延续20多年?因为有一定道理?
2.在校大学生应以学习为主,这是全社会共识。即使高校不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也不会出现在校大学生结婚热。
3.在校大学生恋爱结婚合法,应属道德领域调整范围内的事项,高校应以人文教育(性教育、心理咨询、婚恋咨询)引导在校大学生不在上学期间结婚生育,对结婚者予以指导。
4.在校大学生婚内或婚前怀孕生育怎么办?生育大学生休学制?避孕套机该不该进校园?
5.高校可以大学生论坛、大学生社团、大学生公约自律,以大学生自治方式自我约束引导在校大学生恋爱结婚。
6.校规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以学生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民事权利为界。如结婚的权利、学生对自己财产(如所获的奖学金)的处分权,都是学生合法的民事权利,另外还有学生的人格权(包括个人隐私权)等,学校都不得侵犯。对在校大学生三陪等违法行为应在教育基础上以校规干涉。对判刑大学生开除?
7.海外高校对在校大学生恋爱结婚可借鉴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