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200元赔20万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岂能致富
2002年5月30日13:1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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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声令人胆战心惊的爆炸,一条条鲜活生命的消失,一幢幢房屋夷为平地……无数残酷的事实,击碎了生产烟花爆竹能迅速让人致富的美梦。昨天,记者再次来到肥东县实地采访,大量事实证明:烟花爆竹不仅不能让人致富,反而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取缔是明智之举。
今年5月22日,肥东梁园镇韩某租的房子里存放的用来制作烟花爆竹的火药突然发生爆炸,就是惨痛的一例。韩某是1999年租了四间房子开始制作烟花爆竹,没有想到现在突然爆炸。现场除了四间房子被炸毁外,周边不少房子也不同程度地受损,并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据不完全的估计,这次爆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十几万元,政府调查、处理此事等投入的人力、物力还不算。韩某这两年生产烟花爆竹最多只赚了三四万,这下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韩某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沉重的债务更是压得他喘不上气。
1998年8月,梁园鲍巷邓某家发生一起爆炸更是令人痛心。当时,邓家已经有10年没有制作烟花爆竹了,经过10年的苦心经营,家中有了一辆小飞虎车,建成了一幢二层楼,儿孙满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是邓老太太见一些人家生产烟花爆竹,自己也想赚几个小钱花花,于是她硬是不顾家里其他成员的极力反对,私自买了火药做烟花爆竹。第一次赚了约200元,邓老太太高兴了,接着干第二次,谁知这次在配药过程中发生爆炸。自家二层楼倒塌了,邓老太太、孙子、孙女、二媳妇四人当场死亡,大儿子、媳妇、小儿子受伤,邻居的二层楼也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万元。赚了200元,赔了20万,还搭上了四条人命,真是得不偿失!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肥东县有关同志认为,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真正赚到钱的很少,而且一旦出事了,其直接经济损失和后果将不堪设想。在肥东县,烟花爆竹的生产者自己都知道该行业的危险性,因此,他们大都在外租房制作烟花爆竹,自己家里人很少参与,而是雇人生产。一旦出了事故,真正老板则一走了之,而给周边群众和受雇者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梁园镇以前是肥东县的商业重镇,几乎是家家经商,店铺很红火。但不知什么时候,许多人弃商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这样不仅带来的是连续不断的爆炸事故,而且还使梁园镇商业相对萧条。更使该县领导担忧的是,屡屡爆炸,已经影响到外来投资商在该镇投资。(孙峰 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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