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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将进行补报名和增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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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6日08:5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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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使在9月自考报名期间未办理手续的考生有一个补报名的机会,省考办和各市研究确定在12月上、中旬组织一次补报名,报名地点在各市县(区)当地考办,同时进行增考报名。
全省13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市考办补报名具体时间为:南京:13—16日;镇江:8—12日;常州、溧阳:7—12日,金坛:7—10日,武进:2—5日;无锡:6—9日;苏州:10—16日;南通:10—14日;扬州:4—8日;淮安:12月上旬;盐城市区:16—18日;徐州:4—10日;连云港:10—16日;宿迁:6—12日;泰州市区:5—8日,姜堰:11—15日,泰兴、兴化、靖江:6—10日。
另外,省考办决定于2003年1月10日至12日进行一次增考,增考报名手续在补报名同时办理,增考地点均在各省辖市考办。(从意 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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