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五月八日电(记者王华)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红十字会今天发出公告,就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款物相关事宜作出规范,明确由上述四部门统一接受社会捐赠,捐赠工作主要由广东省民政厅及省卫生厅负责。 转自搜狐 此次接受社会捐赠主要是资金,也接受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防护等用品,抗菌抗病毒等药品、试剂,X光机等诊断设备,呼吸机等治疗监护设备,用于医疗救护防疫的运输设备等。 转自搜狐 有关部门所公布的信息如下:广东省卫生厅 联系电话:020-83853565 转自搜狐 传真电话:020-83848492 转自搜狐 接受捐款账号:121201516010000583 转自搜狐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西城支行 转自搜狐 开户名:广东省卫生厅 转自搜狐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慈善总会 转自搜狐 联系电话:020-83358956 020-83333736-1133 转自搜狐 传真电话:020-83358956 转自搜狐 接收捐款账号:121802516010000523 转自搜狐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转自搜狐 开户名:广东省慈善总会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