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先交“朋友”后行骗 作案后竟还写日记
| |
| |
2002年12月25日08:46 扬子晚报
| |
|
苏州电 一个仅读到小学4年级的17岁姑娘陆某从2002年1月至12月竟连续作案近40起,以如出一辙的诈骗手段屡屡得手,骗得2万余元现金及10多部手机。陆某于前天被平江警方刑拘。
陆某其貌不扬,皮肤黑黑的,看上去确实有点像东南亚一带的女子,她的作案目标清一色是女子,从十八九岁的少女到年近6旬的中年妇女,只要是单身出现在商场车站的都可能成为陆某的猎物。今年1月,陆某偶尔在一家商场遇上了一女青年,陆某就上前搭讪,自称是从台湾来苏州的,对苏州很向往,但不熟悉,希望对方能陪她一起逛逛商场。那少女欣然答应,两人结伴逛商场。陆某先试衣服时故意大方地将包交给那名少女看管,随后那少女试衣时也同样将包交给陆某看管。乘着大家不注意,陆某拿着包径自离开商场,等到那少女试好衣服走出试衣间拿包时,陆某早没了影子。随着一起起案件的得手,她越来越得心应手了,甚至可以先下诱饵,比如请人吃火锅,请人吃冷饮,先消除对方的警惕性。她有写日记的习惯,民警在她的日记中发现,她对自己的作案及“收获”都有详细记载,她在自己的日记中写“今天别人给了我2000元和一台手机”,就表示,她又作案一起骗得2000元现金和一台手机。据她交代,她共作案近40起,但目前警方接到报案仅20起左右,警方希望未曾报案的受害人与观前派出所联系。(孟巍 陈闻)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