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 高考尚未开始,河北省邯郸市的一位考生竟然提前收到了某高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这份录取通知书是武汉的一所高职学校发出的,签发日期竟然是“2002年8月16日”,其内容为:某某同学,祝贺你被录取到我院全日制某某系某某专业,请于2002年9月18日至20日凭本通知书到学院大专部报到。通知书上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方条形章,并盖有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和这所学校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