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 行不行?
2002年4月26日16:0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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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一则四川新希望集团要花10亿元购买桂林山水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消息的主要内容是:今年1月,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与阳朔县政府签订了漓江支流——八公里遇龙河及遇龙河畔303亩土地50年经营权的框架协议。新希望集团计划在这303亩的土地上开发旅游房地产,建小别墅出售或出租。还计划建一座豪华国际会议中心,一座供中外情侣举办婚礼的教堂,一个中国最大的露天古典音乐广场。经过与阳朔县政府两年的艰辛谈判,新希望集团还签下了桂林山水中最著名的月亮山风景区以及榕树公园、美女梳妆、骆驼过江等一批最好景点50年的租赁协议。新希望集团将花10亿元投资重新“包装”桂林山水。
一时间,“国内首富刘永好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桂林山水中最优美的景点将全部纳入新希望帐下”等等“媒体语言”不胫而走,让人大有“甲天下”桂林山水就要改成刘氏天下之感。而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的合法性却没有人探究。一直追踪采访此事的本报记者于上周末获悉:国家建设部已对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一事提出质疑,桂林市政府已开始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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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收购”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已经成了商家大贾们的新热点。作为“内地首富”,四川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早就盯上了四川九寨沟与稻城亚丁,然而两块“肥肉”已有人捷足先登。这次新希望准备充分,终于有望全面“入主”桂林。然而,国内巨商投资旅游、做大国内旅游市场本不是坏事,但阳朔和新希望为何要逃避权威部门的监督管理?
原来,他们竟然要“包装”桂林山水!正在筹建的新希望旅游集团总经理张涛称,新希望将在租赁的公园内建酒吧一条街和国际会议中心。他们还要沿遇龙河畔建“民俗一条街”,同时“打通遇龙河与金宝河”,将桂林山水中最出名的“骆驼过江”、“贵妃梳妆”、“漓江渔歌”、“大榕树”、藩庄等景点纳入其中。新希望的终极目标是,把阳朔打造成沿海旅游休闲度假的后花园!
稍微有点想象力的人们都可以看出,这哪里是“开发”?桂林山水为什么甲天下?阳朔山水为什么甲桂林?桂林凭什么吸引全世界的目光?那靠的是老天爷的杰作,靠的是原汁原味的保护。骆驼要过什么江?贵妃要在哪儿梳妆?绝不是他们要造的那个俗气无聊的“后花园”。诚然,像天底下所有的名胜风景一样,桂林山水也需要旅游环境,需要提升服务质量,但一切的前提是山还是那座山,水还必是那道水!
保护就是开发,保护就是经营,商人们和管理者,岂可不知?
在景区内设摊经商,是旅游地区重要的“经营”内容之一,也是当地百姓“吃旅游饭”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如果对景区享有经营权的新经营者出于成本或其他原因而引入外地经营者,则本地百姓也就失去了“吃旅游饭”的机会。这样的结果对“出让”经营权的当地政府当然并无损失,出让经营权自然有收益,谁来经商也照样有税收。但政府的收入并非百姓的收入,这在今天社会中已经是普遍的常识。那么如果政府因出让景区的经营权而富了,百姓却守着旅游资源而失去了“吃旅游饭”的机会怎么办?
当然,这些疑问都有点极端,也许协议中对这些问题都有必要的约定,但在协议内容秘不示人的情况下,我们不知道,所以多么极端的猜想和担心都有道理。让公众解除这些疑虑的惟一办法,是公布协议的内容。而且对于桂林山水这样的公共资源的处置,也理应在公众的监督和讨论下公开地进行,而不能由一个县的政府和一家公司之间私相授受。
所有出让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行为,都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名义进行。但阳朔县政府是否享有桂林山水的所有权,本来就有疑问,它以所有者的身份出让经营权,其合法性也就值得质疑。而且以目前中国的国情,即使协议中有什么不尽周详之处,政府也有能力在合作过程中对企业进行一定的约束。但随着政府职能与经济活动之间的界限日益分明,政府对企业行为的控制,也必将让位于法律的约束。但合同一签50年,现在的每一点“可控”的疏漏,都可能成为将来让政府都无奈的隐患。因此即使上述交易有合法的依据,这样一个事关阳朔百姓、桂林百姓乃至全国百姓的重大决定,也必须慎之又慎,至少要将协议内容详细告知阳朔百姓,甚至全国百姓,并提请阳朔县或更高一级人大论证、讨论、通过,才能签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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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希望集团要花10亿元购买桂林山水。桂林山水可以卖吗?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行不行?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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