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昨表示:个人资本过亿可开银行
2002年9月18日09:38 扬子晚报
|
2002年09月17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司长刘士余昨天在北京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欢迎并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中小商业银行。刘士余认为当前民间资本和外资纷纷愿意投资入股中小商业银行主要有三个原因: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对我国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商业银行是特许经营行业,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可以提升投资者的市场信誉。
刘士余说,国有商业银行从县级地区撤出后,为中小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要加大这些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民、农村和农业服务的主力军;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将结合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适当增加当地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在没有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地(市),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情况,如果当地各类企业和居民个人投资入股、资本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并且符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原则上同意组建新的商业银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