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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堂为争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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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日02:16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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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赵二凯)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已不再是引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原因,诸如“带薪休假”、“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引起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
日前,房山法院针对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激增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截止到今年10月份,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5件,审结33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379.2%和465%。除了数量的增加外,房山法院还发现,引起争议的案件类型越来越丰富新颖。从受理的情况来看,案件类型不仅包括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常见案件,而且涉及带薪休年假、奖金分配等较为新颖的劳动争议问题。
海淀法院近日就受理了一起要求“工伤期工资”的案件。徐女士因工受伤,单位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于是,徐女士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单位按工伤的“医疗期”发放工资,此案正在审理中。
据了解,海淀法院还曾受理过一起出租车司机状告出租车公司要求加班费的诉讼。
海淀法院法官陈争争感受到,劳动者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有些新问题的提出,连法官也未曾触及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越来越要求有一个有序和规则完善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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