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举行首次听证会调查钢铁产业受损害情况
2002年9月5日08:06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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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钢铁产业受损害情况如何我国举行首次调查听证会
本报北京9月4日讯(记者肖黎明)为了公正、及时地做出部分钢铁产品保障措施调查的产业损害裁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国家经贸委于今明两日在京举行部分钢铁产品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据悉,本次听证会是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举行的首次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据介绍,2002年4月1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及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首钢总公司和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提交了《关于对钢铁产品进行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我国政府于2002年5月20日正式决定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进行调查和裁决。在此次听证会召开之前,国家经贸委已向中国境内相关生产企业、进口商和国内用户分别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国内用户调查问卷》,向有关外国生产商发放了《国外生产者调查问卷》;召开了国内钢铁生产企业意见陈述会和部分钢铁产品用户意见陈述会,部分利害关系方先后向国家经贸委提交了对本案的书面意见或陈述。本次听证会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的,它为本案各利害关系方提供了充分的陈述意见和提供论据的机会。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主持了今天上午的听证会,并在会上表示,国家经贸委将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的陈述和意见,严格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部分中国国内钢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国内用户及它们的代理人,涉案国家(地区)钢铁生产企业、出口企业及它们的代理人以及部分国家驻华使馆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各利害关系方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地方经贸委和行业协会也派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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