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6月1日起将统一使用法槌
2002年5月30日21:4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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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从6月1日开始,审判人员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要使用法槌。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监制的法槌呈红褐色,槌身和底座都取材于海南檀(又称“花梨木”)。这种名木纹理清晰均匀,质地坚硬、有光泽,抗弯曲耐腐蚀,用它制成的法槌,敲击时发出的声音较为清脆、响亮。法槌槌身为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的铜制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矩台形,其表面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说,底座以“矩”制形,既取“规矩”之意,又寓“司法公正”之旨。图为法槌槌身和底座。(张维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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