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级政权机关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002年7月5日13:4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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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7月5日电 记者罗昌爱、倪光辉报道: 县级机关重要的“事权”、 “财权”、“用人权”和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等,今后将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接受人们的监督。这是记者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区县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权机关施政行为的有效方式,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近年来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实践中,政务公开开展好的地方,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较高,党的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和改进。在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保证,也是全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重要政治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万宾指出,此次在全区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的政务公开制度将围绕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反映强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开。目前工作重点是县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政务公开。具体包括,政府确定的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有关行政审批情况,政府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情况,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等等。
工作中,还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群众评议制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以及政府采购、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和土地交易市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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