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事关重大 今年湖南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2002年4月30日11:14 红网—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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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通知说,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省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事关全省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事关全省大局的稳定。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市州、市县区党政一把手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都要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成强有力的办事机构,抓紧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各个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是: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为实现这“三个确保”,各级要继续抓好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人员,减少开支;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乡镇一级财政;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消化乡村两级债务。同时,要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上收到县级财政管。通过增加财政专项支出,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问题。各市州、市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改革。要专款专用,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开支。
通知要求各级要认真组织这项改革,搞好培训和宣传工作,对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税率、税额等都要张榜公布,征得农民认可。对农民的合理要求,要认真核实,公正处理。在改革中,要严肃纪律,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乘改革之机提前收税收费或搭车收费,也不准干预乡镇机构改革的具体事务,搞上下机构对口。坚决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一切达标升级活动。各级都要对改革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严防政策在改革中走样。哪个地方因工作不落实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地方领导的责任。(记者肖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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